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沉痛教训,天津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和在线监控平台。
天津市最新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
同时,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安全监督“一张网”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24小时视频及重要参数信息的上传,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达到监管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构建管理有力、监督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网络,实现安全生产数据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天津还将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公示和“黑名单”制度。
这份通知要求,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定期在媒体曝光,并逐步对接“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